第一百四十九章 鹿死谁手(2 / 2)

林弹雨,曾数次在生死间徘徊,才能形成如今的气势,即使是面对静止的靶子,他还是会不自禁的把它们当成真正的敌人,这才有了刚才的那一幕。

“可能是因为我见过血,而你没有吧!”

常欢此言一出,庄子维跟吴云信还有袁浩云还好,苗志舜跟阿祖却是瞬间变了脸色,尤其是在看到彭弈行一副恍然大悟的表情时。

苗志舜,阿祖和彭弈行三人也算是老相识了,对于彼此都挺熟悉的,正是因为这样,他们两个才知道彭弈行有多危险,在常欢点破这一层前,两人只是感觉彭弈行强归强,但终究差了点东西,被常欢一说,两人才醒悟过来。

彭弈行跟他们真正的区别就在于不曾见过血,如今的彭弈行已经够强了,见过血之后的彭弈行,他们完全不敢想象。

对于苗志舜跟阿祖两人的恐慌,常欢觉得他们完全是小题大做,就算他不点破,彭弈行迟早也会意识到这点,而且枪械从一开始被发明出来的时候,就算为了杀人,不管找什么借口,它的存在就是为了杀人,这个是事实。

当一个神枪手拥有枪的时候,虽然很危险,但却是可控的,不比把枪交给熊孩子,谁也不知道他下一秒会对谁扣下扳机。

与其任由彭弈行变成那个收割人命的恶魔,那不如想办法引入正道,像他这种人,强行遏制的话,只会起反效果,那不如给他弄个合理的杀人执照,例如——当警察!

警察跟军人是这个世界上唯二可以合法杀人的存在,军人是不可能了,但当差却不一定,港岛警队每年都有一批面向社会的特招名额,虽然少,但的确存在。

常欢也是因为穿越前看过的一部网文,才想起这个事情,凭着他现在的能量,只要花点钱,弄一个名额并不成问题。

至于彭弈行会不会答应?如今的他还属于正常人,有着正确的是非观念,只要他对自己枪法还有追求,就不可能拒绝常欢,因为这是他唯一能合法开枪杀人,却又不会被追捕的机会。

当然,要是他豁出去,跑到外面当杀手雇佣兵之类的话,也能体会到杀人的感觉,但有鞋穿,谁会愿意光脚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