道:“刚才的事,大家知道就好,这为也是我们重案组的伙计,在执行卧底任务,不能随便暴露身份。”
经常欢这么一说,那三个伙计脸上露出了然的神色,卧底嘛,大家都懂,这要被匪徒知道他的身份,想要留有全尸都难,毕竟不管作什么,二五仔都是最遭人厌恶的存在。
曹达华这才松了口气,不管怎么,这次丢脸的行为算是勉强掩饰过去了。
“达叔,怎么就你一个?周星星呢?”
“阿星?”曹达华一脸茫然的说道:“我不知道啊,我是刚准备巡视的时候,突然听到枪声,就赶紧躲了起来。”
常欢听了之后,倒也没怪曹达华,毕竟他跟周星星两人的卧底身份差距太大,这要走得近了,反而会引起怀疑。
“现在匪徒已经用人质危险上边,要总督跟一哥亲自跟他谈话,我们现在的主要目的是解救人质,你知道那些人质被关押在什么地方吗?”
曹达华闻言沉思了一下后,道:“我之前听到篮球场那边传来了密集的枪声,有大概率是把人质关押在那。”
“篮球场吗?”
根据学校的地图,从杂物房这边过去篮球场,还要经过好几个地方。
常欢有心想要派遣一堆人过去看看,但现在对讲机已经被匪徒的机器干扰,谁也不知道他们有没在监听,万一要暴露了踪迹,很有可能会遭到围攻,只能亲自过去那边看看了。
由于常欢他们身上并没有多余的避弹衣,曹达华只能拿了把格洛克当防身武器,但也好过之前的手无寸铁。
原本的四人小组,因为曹达华的加入变成了五人,但由于他身型笨拙,反而拖慢了常欢他们行进的速度,常欢心中无奈,可总不能丢下曹达华不管。
不过带着他也不是没有好处的,至少曹达华熟悉学校的环境,不用常欢他们一直看地图。
在他的指引下,常欢他们穿过了一条长长的走廊,这家学校的篮球场是在室内,所以经过的路径都属于不容易暴露在敌人眼前的那种,只要注意提防前后两边就行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