你连可乐都喝不起,都要睡车站地上了,你很威风啊?”
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忽然暴跳起来,像是恼羞成怒,并且冲芬格尔吼完之后又转向了顾谶,“都快三十的人了还靠倒卖假酒谋生,整天邋遢成这样连个女人都没有,自己都这么失败了还教别人吗?”
他的吼声有些嘶哑,倔强地昂着头,只不过哭腔难抑,像是要把烧灼的心肺都喊出来一样。
只不过话出口路明非就后悔了,芬格尔是他在这里新交的朋友,他也是好意,大概是哲学书读太多了,所以迂腐罢了。而顾谶不同,如果将在美国的现在和在国内的以前作为分界线,那他就是自己前半生唯一的朋友。
是他陪自己度过了枯燥可怜的高中生涯,是他一直不离不弃地鼓励自己,不管自己是失落还是开心,只要给他发消息或者打电话,他就一定会在,他是唯一可以不设防地去倾诉的对象。
至于他曾以为是朋友的诺诺...自己一枪爆掉了她的男朋友,她现在恐怕正跟那个金发帅哥在一起吧。
而不过脑的话最伤人,路明非目光闪躲,羞愧和自责更多,他不知道顾谶会怎么想自己。
“兄弟,你气急败坏了。”芬格尔拍了拍他的肩膀。
恰到好处的台阶,路明非飞快看了面前两人一眼,垂下头去。
“我之前倒是没想到你这么会戳人伤疤。”芬格尔耸耸肩,“对吧,老顾?他以前也这样吗?”
顾谶慢悠悠地‘嗯’了声。
路明非心底更忐忑,讪讪道:“你不会生气了吧?”
“好师弟,听听你的发言,我怎么不知道你这么茶呢?”芬格尔满脸惊奇,“伤到了别人还不允许别人生气吗?”
路明非连连摆手,“不是,我不是那个意思...”
顾谶摇摇头,如果连这种事情都生气的话,那他早不知气死多少回了。
“不过为什么你没考虑过退学?”他疑惑地问芬格尔,“你上了八年没毕业,这里有什么好?”
这的确算是他的好奇,因为眼前这废柴体内蓬勃的龙血跟他的外表极不相称。这显然不应该出现在一个留级多年的废物身上。
路明非熟练地附和,“对啊,师兄谈谈你的心路历程嘛。”
中文博大精深,叫‘学长’就远不如叫‘师兄’来得亲,有种侠客少年拉帮结伙闯江湖的痛快。所以一笑泯恩仇就格外好用,方才的小插曲就这么悄然揭了过去。
芬格尔也不再提,而是坐到了床上,“可能是因为孤独吧。”
路明非心想这是什么伤痛发言?
“是血之哀啦。”芬格尔撇嘴。
“血之哀?”路明非第一次听说这个词。
“龙族血统达到一定的比例,就不算真正的人类了。血统会给你带来‘言灵’的能力,也会让你和人类产生疏离感,只有在同类中孤独感才会消失。所以龙族后裔自然而然地聚集,这是基因决定的。这种孤独感就是血之哀。”
芬格尔有些唏嘘地说着,忽地瞪大了眼睛,“等会儿,你可是s级,难道你从没觉得特别孤独?”
路明非连连摇头,“不孤独。”
他的人生有许多热闹,后来也渐渐有了朋友,怎么能说孤独呢?
芬格尔问道:“那我们在芝加哥火车站的时候,我看你老自己发呆,你发呆的时候在想什么?”
路明非想了想,“其实我也说不清楚,就是看很远的地方会觉得安静,消磨消磨时间呗。”
“那你在发呆的时候别人在干什么?”
“我没想过。”
“这就是孤独啊!”芬格尔激动地拍大腿,“血之哀!”
路明非大腿被拍得一阵生疼,但同时心底觉得有点惊骇,想不到自己居然孤独地生活了那么多年而不自知。而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