条项链,有点像卡地亚黄水晶的那款。她戴着特别好看。”
“今天美杜莎教会了我吃饭的读法,我已经可以用简单的语句和她对话了。烤肉的时候和美杜莎开了小小的玩笑,她貌似会生气。”
“今天我有些想家了,唱了歌给美杜莎听,她很喜欢听我唱歌。我是在KTV能把屏幕唱黑的男人,没想到在这里会遇到知音。”
“今天外面下雨了,洞里积了很多水,我和美杜莎抱在一起,她很怕冷。我把叠的纸鹤给她看,看见她开心的样子,我的心跳很快。(笑脸)”
......
然而,表示日期的数字越来越大,美杜莎这三个字却又开始变少了。
我们开始旅行之后,日记里几乎再也看不到“今天美杜莎xxxxxx”这种句式了,内容都被那些惊险神奇的见闻、经历充满了。
今天是第一百六十三天,感情上的潮涨潮落是不可抗力。
我在落寞中缩进了长颈兔毛皮构成的被窝。美杜莎已经不会再像以前那样和我缠在一起睡着了,也不会再捧着书给我讲那些蹩脚的故事了。当初两人之间的新鲜感已经荡然无存,明明一起面对了这么多,却对爱情不能起到丝毫的维稳作用。
为什么对一个人的感情会突然急转直下?
说白了,就是两口子过腻了。
辗转反侧睡不着,我披上外套走到了洞外。人狼和美杜莎都睡了,魅魔正望着夜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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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来歌,你要去哪儿?”
“我要去找我的手机。”
面对魅魔的提问,我用中文回答。
无视着蕾雅的疑惑,我走进了熟悉的树林。为什么要找手机?我也不知道,最近一段时间的种种遭遇已经让我的脑子思考不过来了。魔女、食腐怪、吸血鬼、魅魔、美杜莎......我到底在做什么?
我累了,让我休息一会儿吧。
没有人理解我,没有人了解我的过去,没有人知道我在这个世界过得多么艰难。
所以说我到底在做什么啊!
很遗憾,这个问题也没有人给我答案。
不停捶打着一棵大树,我咒骂着一切我能咒骂的东西。
树被踢得嘭嘭直响,我也没注意周围有什么动静,直到气喘吁吁的沃夫朗在我旁边点亮了火柴。
“来歌先生,是你吗?”
“啊,是我,当然是我啊。”
我继续打着树,用流利的中文回答。
“呃......来歌,你说什么?”
“我说我正在打这棵该死的树啊!”
“来歌,你先别动,别动。”
沃夫朗扔掉火柴,拉住我。显然他从没见过我这个样子,我自己都没见过。
过了一会,歌果披着毛皮和蕾雅也过来了,她们拿着一根火把。蕾雅看着不停说中文的我脸上写满了不解,歌果却在一秒钟的对视后,把头扭向了一边,用手紧紧抓着身上的毛皮。
“歌果......”
“......”
“为什么,不叫我来歌了...”
“就算不叫,也没什么吧。”
“不,我......”
“......”
沃夫朗松开了我,我想现在场面一定非常尴尬吧。
“是因为,魅魔和吸血鬼的事情吗......”
“是又怎么样,不是又怎么样!”
歌果对我喊了出来,我所担心的情况,变成了现实。
“我不想看见你为了我而死去啊......”
“我不想看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