着说。
“算一算的话,你还能活二十年~”
“喂,别说这种话啊。”
“哈哈,可怜的来歌先生哦~”
我虽然听得出他在开玩笑,但沃夫朗又是出于何种考虑支持我去王国的呢?
“沃夫朗,既然我在做和克里弗雷一样的事,那你为什么不像西蒙一样阻止我呢?”
“我相信你不会变成克里弗雷。我第一次看见你的时候就这么觉得。”
“呵呵,是么。”
“是啊,你绝对不会在战争中死去。”
沃夫朗温柔地掐了两下我的脖子,狼性的目光中突然多了一份信任。
雪茄吸了一半,西蒙就带人回来了,这个帅小伙我认识,当初火把节就是他作为人类代表讲话的。但我对他的第一印象非常差,因为这个人长得太帅而且又是个金发,我歌果要是还在我身边,我绝对不能让他跟我歌果说上半句话。
“我来介绍一下,这是来歌先生,这是格瑞。”
“格瑞先生,您好呀。”
“您好,来歌先生。”
呵呵,小伙子手劲还挺大。长得帅了不起啊?
这个叫格瑞的小青年也就二十岁出头,生得一张好面庞,和我这种胡子拉碴的颓废男完全不一样。从衣着和气质看,也透着一股“城里人”的味儿,老子最恨的就是这种富家公子哥,举手投足间就能牵动无数的少女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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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那我们就不打扰了......”
诶?你们别出去啊,留下我跟这小伙在屋里,我们一会两句话不合干起来咋办?
“好的,那我们开始吧,来歌先生。”
什么就开始吧?西蒙你们是怎么说的啊?这要干啥啊!
虽然讨厌这个小哥,但我还是尽量不表现出来。格瑞为我准备好了笔和本,又将一大摞书放在桌子上,微微笑着。
“写几个字?”
“写字......好,好的。”
凭着记忆,我勉强写了七个数字,说实话,一到十的数字我虽然看得懂,但写不全。
“唉......”
格瑞看了看我写的字,坐到椅子上叹气。
“来歌先生,你真要去王国?”
“是啊......”
“那你还需要......”
格瑞伸出五根手指头。
“五天?”
“最少五十天。而且还是我和你一起去。”
好吧,五十天就五十天,只要能去就行。我为什么要着急呢,是急着混出个模样来回去找美杜莎和好吗?还是想进个城回来跟夜幕镇的村民们吹牛?
坐在格瑞的对面,我默默地听着他数落着我从语言到举止的一切缺点。
看来日记里的内容又要变得枯燥了,但这一切都值得,我需要的是蜕变,从一个毛头小子到可以独当一面的男人。
于是接下来的一个月,我就在格瑞的指导下开始了涵盖了从王国语言到民俗的学习。
至于格瑞这个人,正是负责夜幕镇与王国暗中交易的黑商。金币、调味品、矿物、书籍、钟表等等商品都在交易的范畴内。尽管我猜到了这种暗中交易,但我远远没料到交易额会达到数百枚金币之多。
此外,夜幕镇最核心的一种商品就是魔法材料。这些魔法材料都是与魔物交易得到的,对于王国来说是非常稀有的资源。另外由于禁止与魔物接触,这些通过黑商易手的魔法材料就变成了王国魔法发展的生命线。
王国如果把夜幕镇扫平,相当于自断生路,可又不能放任这个小村镇坐大,便采取了打压政策。可以说夜